辽宁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018-06-15

  核心提示:辽宁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从现在起,辽宁省将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原标题:辽宁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

      4月8日,辽宁省环保厅组织召开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从现在起,辽宁省将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目前,辽宁省现有60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这些地表水型水源地分布在我省除沈阳、鞍山、盘锦外的11个城市,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要求,全省要立即行动,全面细致开展排查工作,依法依规确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完善保护区边界标识,认真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涉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餐饮、游船码头等问题。今年年底前,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各市、县级人民政府是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行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科学制定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保护区问题台账清单;制定问题台账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按整改方案及销号制度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派领导小组成员按市进行包保,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工作。对工作明显滞后、整治进度迟缓的地区,将派出特别工作组公开进驻,督办问题解决。信息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